2012年9月12日 星期三

讓憐憫向審判誇勝

          上文我說,香港現有很多教會警察,到處抓問題,聲討別人的過失。這時候,我們要用愛去平衡我們的公義感:「因為那不憐憫人的,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,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。」(雅各書2:13)

           美國著名神學家Reinhold Niebuhr 寫了一本書叫“Love And Justice”(愛與公義),他在書中說,人是沒可能有完美的愛,因此在地上人只能追求短暫的公義。他又說,公義是最基本的、是必須有的,沒有公義談愛是空泛的、是扭曲的;然而公義卻有很多地方不足:公義是冷的、看不到人的需要和難處、公義叫人驕傲、公義沒有創作力、沒有各種新穎的處理事情的方法、公義也只要求最低層次的行為。因此地上是需要愛去平衡公義的欠缺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把淫婦帶到主耶穌面前,若按著公義來看,主耶穌可以要求她被石頭擲死,但祂的愛卻讓這人有另一個機會,所以祂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,以後不要再犯罪了」。保羅在林前42-5說:管家要忠心,他不怕被論斷、他沒錯也不能得 以 稱 義 , 因為 判 斷 他的 乃 是 主。他建議我們:「時 候 未 到 ,甚 麼 都不 要 論 斷 ,只 等 主 來 ,他 要 照 出 暗 中 的 隱 情 ,顯 明 人 心 的 意 念。」在第5節下半有一句叫人非常訝異的話:「那 時 各 人 要 從 神 那 裡 得 著 稱 讚!」按常理,神 照 出 人暗中的 隱 情 ,顯 明 人 心 的 意 念,我們裏面的驕傲自私、詭詐歪念一被顯露,人人都會受審判,但保羅卻說是「得著稱讚」。這是因為保羅明白,神在挑一些良好的動機、價值觀和態度,當祂發現有些行為的動機是值得稱讚的、有些態度是值得欣賞的、有些想法是美善和好的,神就稱讚他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彼得出賣主,若是我們,早就把他當陌路人,還會理直氣壯地說,聖經說:「凡 在 人 面 前 不 認 我 的 ,我在 我 天上 的 父 面 前 ,也 必 不 認 他!(10:33)但主耶穌向婦女顯現時,特別吩咐她們要告訴彼得,他已經復活了(166-7)。其中一個可能性,是主耶穌明白彼得可能很內疚,特別關心他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詩篇103:10:「他 沒 有 按 我 們 的 罪 過 待 我 們 ,也 沒 有 照 我 們 的 罪 孽 報 應 我 們。天 離 地 何 等 的 高 , 他 的慈 愛 向 敬 畏 他 的 人 ,也 是 何 等 的 大;東 離 西 有 多 遠 , 他 叫 我 們 的 過 犯 , 離 我 們 也 有 多 遠 。父 親 怎樣 憐 恤 他 的 兒 女 , 耶 和 華 也 怎 樣 憐 恤 敬 畏 他 的 人」就讓神的愛充滿我們的心思,以致我們學習以憐憫對待他人,也許這是無心之失、也許他是偶然被過犯所勝,讓我們有寬大的心,給別人一次改變的機會,不要那麼快就審判他們。

(因為筆者事忙的緣故,這篇是最後一篇文章了,就此與讀者暫別)

不要作審判全地的主

           這段時間,無論是社會或是教會,都有很多聲討別人的行動。在這樣的環境中,信徒需要明白自己的限制,不要輕易審判別人,聲討別人。人把自己當作審判全地的主,通常有以下的假設:第一,是以為自己已掌握了所有的事實,第二,就是自己有資格審判全地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但問題是,你有否搜集了所有事實? 你所掌握的事實是否可靠 ?所搜集的「證據」,是否按自己的盲點及偏見,以偏蓋全? 除了事實外,你又明白他的動機是甚麼嗎? 第二,有否撒但的搞擾、混亂我們的視野,使我們對一個好人起懷疑等等? 第三,人都是自我中心,自鳴清高的。見人之過易,見己之過難,對別人過份苛刻。當問題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時,我們叫他們作「瑕疵」,說「人誰無過」,但發生在別人身上時我們叫它作「罪過」;在自己身上是「無心之失」,在別人身上則是「不負責任」。人太容易以為自己夠資格審判別人,但問題是沒有一個人是全然聖潔的,我們的罪叫我們避重就輕、有很多錯誤的假設。但其實只有主耶穌是審判全地的主,可以審判人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聖經內有許多判決是很費解的。例如:大衛犯姦淫,又為了遮掩自己的罪就去裝假、殺人、很攻心計地做了很多事。香港教會若要衡量大衛,一定會會停了他的聖餐、停了他旳事奉,拉他下台,永不超生。但神卻說他是個合神心意的人。相反,使徒行傳中兩位信徒阿拿尼亞和撒非拉捐了很多錢給教會,只是說話「不準確」,聖靈就要懲罰他們,治死他們。換作香港教會,就會因他們所捐的錢,睜一隻眼,閉一隻眼。天上神的標準尺度何等難測!!! 我們的所作所為,很可能是在神的震怒下,就讓我們多些求主開恩,可憐我這個罪人!!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我以前在福樂神學院讀倫理學神學碩士時,常聽見指導教授Lewis Smedes一句口頭禪:“I may be wrong”(我可能是錯的)。這位寫了很多倫理學教科書的神學泰斗,卻以謙卑的態度去作倫理的判決。他常告訴我,當我們研究倫理學的時候,我們必須有一個謙卑的態度,因為我們都是軟弱的人。有一個謙卑的心,就不會動輒作審判全地的主。


要按神心意照管他們

上一期我們談到,基督徒不該有統管萬有的野心;但話又說回來,若我們看到不對的事,想改變現況,這出發點是好的。

有撥亂反正的志向叫人有幹勁、不滿的情緒會叫人思變,以致這個世界更美好。這個心是神給予我們,叫我們治理好大地。我們如何使這心保持在神的掌管下,把它分別為聖呢?彼前五章3節說:「也 不 是 轄 制 所 託 付 你 們 的 , 乃 是按著神的心意」去照管他們,又作 群 羊 的 榜 樣。」這段經文對我們有很好的提醒。

當你想插手干預時,要省察自己的動機,究竟是出於驕傲或想操控別人慾望?或是因為極度不安全,所以想要建立自己的威望,要求全世界都聽自己的話呢?若要「按著神的心意去照管他們」就必須先檢視自己的心,是否與神的心意有差距?

一次友人對我說,她切切求主為子女預備配偶,但久久未蒙垂聽。細問之下,知道她不只要求這配偶是信徒,是熱心愛主的,還必須是華人。我就挑戰他們,你怎麼知道神不是的安排你的子女跟一個外國人結婚呢?為何「我族中心」主義,比天國的身份記號更重要呢?

太多的年青人,他不知道自己是誰,是怎樣的人。因為他凡事只討父母及傳道人的喜悅,照他們的要求去做。人已到了三十多歲,還未知道自己的取向、性格的特質、價值觀、道德觀。年復一年,只是按著父母的意思去結婚生子,生兒育女。而他的信仰,只是父母或牧師的信仰,不是自己與神有關係,這是何等的可悲。一個能治理地的人,必須先與神有直接關係。

第二,是要作群羊的榜樣。這就是說,我們不是管他們的行為,乃是示範你是如何做決定的、你的價值觀如何、你怎樣聽神的聲音、你如何被神管教;當你做錯事情時,是如何面對、如何反省自己。所以,無論牧者、上司及做父母的,要做個透明人。你不可能是全對、亦不是完美的人,但你真的努力面對自己的死穴。就是要說清楚,你不是神,是百份百的人。

我二女兒及女婿立志要做宣教士,我當然想把一些事奉主的心得,與女兒分享。但她不接受、不想聽;我心裡有些不滿。第二天靈修的時候,神對我說,妳要知道妳的女兒所服侍的世代與妳的世代不一樣,她需要用適合她那世代的方式去服侍。神又說:第二,妳的女兒是個領袖,領袖都會有自己的意見,不隨便接受強加於自己身上的意見。之後,我放手,將二人交給主去帶領,為她禱告,只分享內心世界,及一些當下的見證,不把一套套的論說傳給她。

是神用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,你我都可以放手。

不要統管萬有

有一次我送女兒上機在機場櫃位等候出登機證時,我注意到櫃檯上的行李登記牌有點凌亂,就伸手去弄整齊。女兒看到我這舉動,就說:「媽媽,怎麼妳連國泰公司的東西也要管!」 她這句話讓我想了很久,我省察到自己常認為這世界很多事情不妥、很多看不順眼,就想去糾正。路邊有違例泊車、指示牌有錯誤,都會叫我心不安,我做了Ms. Fix it(糾正女士)。若我能夠糾正事情,我就覺得自己對世界有貢獻

這種要去糾正、去管理的傾向,本是神賜給人的一種職責,神要人治理地。 但當這種統管萬有的心態被推到極端及被濫用的時候,就會出現很多問題。

當我們要統管萬有,我們就僭越了神的位置,因為唯有神是絕對及完全能控制這個世界,祂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(來一:3),而當我們濫用管理權的時候,就會產生很多人際關係的問題和難處。

例如:有些傳道人不放心信徒的事奉,他們自發性地在家裡帶查經也不許,一定要他們回教會進行。有些傳道人,連神學生去探訪也不放心,必須要他也跟著去才可以。他們總以為自己才做得好、做得對、只有自己那一套才行得通。這做法會扼殺信徒很多的創意,也令傳道人疲於奔命。

又例如:有一些父母想統管孩子的一切。當有朋友致電孩子,父母就會問長問短──電話上談甚麼、為何談了那麼久等等。這些「直昇機父母」時常在孩子的頭上盤旋,叫孩子有很大壓力。他的孩子何時洗澡、何時睡覺,洗完手後要用甚麼抹手,都要按父母的指示。這些父母想子女變成他們的一部份、成為他們的延伸,因此把自己的價值觀、做事的方式一股腦兒倒在子女的身上。

我有一個親戚,她的女兒已32 ,有一次在一個公開場合,她批評女兒坐姿不好、鞋子放錯了地方,弄得女兒發怒離開了。她們大吵了一頓後,那位媽媽對女兒說:「好!以後妳做甚麼我都不管,但請你再不要告訴別人妳是我的女兒。」這說話很傷害女兒的心,原來母親與她的關係連緊於自己是否唯命是從;另一方面,她發現媽媽管她的動機,不是因為愛她,乃是怕別人認為她沒有教養,叫媽媽丟臉。在這個案,統管萬有的動機,是發揮操控慾,而操控是自我膨脹的表現。

在上司與下屬的關係中,有的上司常微觀管理(micro-manage);事必躬親,連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情他都要指導你如何做。下屬就成為一部機器,沒有自我,亦沒有成就感。

我們要知道我們不是神,有一天我們都要撒手人寰。這個詞很有意思,它意味著我們遲早都要放手、遲早都不能再管,世界沒有我們仍然運作得很好,我們不要濫用神給我們的職責。

現在就要活在永恆中

16歲就醒覺到人生短暫。當時我在美國中學畢業,等著十月進入加州大學就讀,為著要打發悠長的假期,我就嘗試找暑期工。我只有16,找工作不易,所以我就到一些老人院拍門。就是這樣,我看到人生的結局


人生盡頭的無奈

老人院的
老人家,很多人都沒法行動,連坐輪椅都無力,護士要用布條把他們縛在輪椅上,免得他們跌到地上。不少人由於大小失禁,弄得滿身臭味。住私家房的人,腳被床攔夾住了,無力抽出來,大喊看護,但她們都不理睬,真是悲慘。

有些老人看見我,就緊握著我的手,以為我是去探他們的,她們告訴我:「很久沒有人去探望我了。」他們拿年輕時輝煌的舊照片給我看,有曾是美式足球員的、有的是芭蕾舞女星,他們都拿過獎,又與名人拍過照。

看到這情景,我開始納悶,那時我天天享受逍遙自在的日子:騎馬、溜冰、滑雪甚麼都玩,當然很快樂。但我想,若有一天我再無能力玩耍,只能緬懷過去,我會否很痛苦?又會否很後悔自己一生如何活呢?


人生沒有把握

我立志要在年輕時活得充實,以至有一天我在坐老人院時,會覺得自己已對社會作出貢獻,此生無悔。我考慮很多活得充實的方法:唔!當醫生醫治病人很有意義,但是,若我醫好了一個惡人,豈不是幫助他繼續作惡?又或我醫了一個好人,但他若十年、廿年後逝世,我所作的豈不是白費?哈!當社工罷,但又聽到人說,社工在畢業時熱心,做了一段時間後就會變灰心,最後就變成黑心。後來,我認為讀農科最實際,我要研發多產的稻米、麥子等,以解決世界糧食短缺、飢荒的問題。誰知,我又發現,世界的糧食問題,不只是產量不夠,還源於人貪心、惡毒、嫉妒、醜惡。最後,我很痛苦,因為我對人生一點都沒有把握。


要在神大計劃中擺對位

暑假快結束時,我參加了一個營會,在營中聽到趙君影牧師說,神對世界有一個永恆的計劃,我們是這計劃中的一部份,每人就如大拼圖中的一小塊,只要我們擺位對了,就與神永恒的計劃有份。這真是太吸引了! 接著,趙牧師說出了條件:人要站對位,就必須做神要你做的事、去神要你去的地方、成為神要你成為的人。

當時我很大掙扎,怕神會差我到一些很可怕的地方,後來神的愛充滿我,我就出到台前回應神。突然我感到生命一切擔子,都掉在地上。我明白到,若我接受了這三個條件,無論是年輕、年壯、年老,或是面對死亡的時候,我心裡仍可以非常坦然,因為我這一小塊,已在神永恆的計劃裡,完成了祂要做的事。

當我們安於神對我們的計劃及安排,我們就毋須爭取永垂不朽,現在已可以活在永恆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