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不只是生財工具
華人本來就有很強烈的階級主義---香港人對勞工、中國人對民工,本來就無當他們是同等的人,不認為他們有尊嚴及人權。在商業的計算中,勞工只是生財的工具。除非他們自殺、搞工業行動、或大量流失,不然雇主不會想到他們的福利,更不會想到他們的前途及人生,遑論他們的下一代。
若你相信所有人都是按神的形象造的,那樣,工人的生命,如你的生命一樣,沒有一個價牌,不是你付了錢,就可以不顧人死活。 聖經要求我們對勞工,不只是合法,或按市場的標準。聖經要求的,是以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,祂不偏待人。」為準則。即是「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(路6:31)。
最低工資背後的血與淚
商界在爭議是否算飯鐘的時候,有否想過,人若每週做60小時,不連休息日,即每天做10小時。若加上舟車的時間,及午飯的一小時,即每天離家13小時。她們晚上,還要買菜、煮飯、洗碗,如何還有精力與配偶溝通,教養孩子?
這樣的勞累,沒有飯鐘錢、假日無薪,勞工的報酬,卻只是每月6,720元,不是商家所誇大的: 「廁所清潔工都要月薪9000元」。拿著這一點錢,又如何養家活兒? 因此,很多勞工,要再想辦法,多賺一點錢,如多做一份或兩份工作,或在晚間擺賣。
我常常因晚間有課,從佐敦回到上水,己十一時了。那時,火車站還有許多人在擺賣:老人在賣菜、賣毛巾、小販在賣腸粉,店舖賣水果的小販,還捨不得關門。 如果薪金足夠,這些人還需要那樣辛勞嗎?
每當我早上六時半出門,晚上11時到家時,我就再一次體驗一天工作16小時的那種疲倦,就如英語描寫,是骨中的累(bone tired)。要醫生長期每週做65小時,我認為是該被高度重視的問題。但同樣,龐大的基層勞動人口的生活,是否亦該受關顧呢?
整全的福音,整全的企業宣教
我常聽到信徒說: 要搞企業宣教 (business as mission), 但同時,他們在口邊掛著另一句話 :「在商言商」,意思是──甚麼都不能影響到公司的營運。大部份基督徒的企業,頂多是在不影響生意下,做一些傳福音的工作。能以宣教為主的企業,或能貫徹應用聖經的準則 (如: 人的自由、尊嚴、公平、廉潔等) 在企業內的不太多,明白自己的商業行為是要負長遠的社會責任的、簡直是鳳毛麟角。
在珠江三角洲,我看到這樣的一間工廠,七百勞工。老闆把員工當作兒子看待,喧寒問暖,老闆娘會去探訪勞工的太太,都能叫出名字。勞工的孩子,在廠的幼稚園內上課。工廠聚會的名叫「X媽媽時間」。老闆辦啓發課程最後一課時,請勞工到海邊酒店三天,包吃包住包玩;老闆與員工打成一遍,他廿多歲的兒子,與勞工一同在沙堆裏打滾。工廠內,一片喜樂與興奮。老闆不多提企業宣教,但我看得出,勞工是他的命根兒。
這才是整全的福音---福音轉化了企業家,亦在轉化企業文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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